2024年,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科技部、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稅務總局正式印發修訂版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》(發改高技規〔2024〕XX號),在強化動態監管的同時,首次系統性明確“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”作為國家創新體系核心載體的戰略定位,并配套釋放五大高含金量政策紅利。這意味著,獲評或持續保持“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”資質的企業,將在項目申報、資金扶持、稅收優惠、人才引進、產業鏈協同等方面獲得前所未有的優先支持。
對科技型企業而言,這不僅是榮譽標簽,更是撬動政策資源、加速技術轉化、提升市場競爭力的“黃金杠桿”。

一、紅利一:國家級科技項目申報“綠色通道”開啟
新版《辦法》明確:
“對運行評價優秀的企業技術中心,優先推薦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、重點研發計劃、產業基礎再造工程等國家級科研項目。”
這意味著,技術中心不再只是“研發部門”,而是國家科技資源配置的“第一梯隊”。企業可優先獲取千萬級乃至億元級項目資金,主導或參與關鍵核心技術攻關,搶占行業技術制高點。
二、紅利二:財政專項資金與地方配套“疊加放大”
中央層面:對評價優秀的技術中心,給予“創新能力專項”“中試平臺建設”“首臺套應用推廣”等專項資金傾斜;
地方層面:北京、上海、廣東、江蘇、浙江等多地已出臺配套政策,對國家級技術中心給予100萬~100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獎勵,并在用地、用能、環評等方面開通“白名單”通道。
舉例:某長三角智能制造企業2023年獲評優秀,2024年即獲得省級配套獎勵500萬元+市級技改補貼300萬元,政策杠桿效應顯著。
稅務總局配套政策明確:
• 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,可享受研發費用100%加計扣除(制造業企業)或120%加計扣除(科技型中小企業);
• 進口用于研發的先進設備、關鍵零部件,符合條件的可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;
• 地方可疊加地方所得稅減免、人才個稅返還等“組合拳”。
據測算,一家年研發投入5000萬元的國家級技術中心企業,僅加計扣除一項即可節稅超600萬元。
四、紅利四:高端人才引進與職稱評定“政策直通車”
人社部、科技部聯動支持:
• 國家級技術中心企業可自主設立“首席科學家”“技術總師”等崗位,享受地方人才引進補貼(如安家費、購房補助、子女入學);
• 企業研發人員可依托技術中心平臺,優先申報“國家卓越工程師”“省市級技術帶頭人”等職稱與榮譽;
• 部分省市試點“技術中心人才積分落戶綠色通道”,大幅縮短落戶周期。
五、紅利五:產業鏈“鏈主”地位強化,獲推“創新聯合體”牽頭單位
新版《辦法》鼓勵“以企業為主體、市場為導向、產學研用深度融合”,明確:
“支持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、產業技術聯盟、共性技術研發平臺,整合上下游資源,承擔產業鏈‘卡脖子’技術攻關任務。”
這不僅提升企業在行業的話語權,更可獲得政府背書參與標準制定、政府采購、首臺套目錄推薦,實現從“技術領先”到“生態主導”的跨越。
六、企業如何搶抓紅利?三大落地建議
建議一:建立“政策紅利追蹤機制”
設立專人或委托專業機構,持續跟蹤國家及地方對技術中心的專項支持目錄,確保“應報盡報、應享盡享”。
建議二:構建“項目-人才-資金”三位一體申報體系
將技術中心建設與重大科技項目、高層次人才引進、專項資金申報統籌規劃,形成政策疊加效應。
建議三:主動對接“政產學研金”資源網絡
積極參與政府組織的技術對接會、揭榜掛帥、成果路演等活動,擴大技術中心影響力,爭取更多資源傾斜。
結語:政策紅利窗口期已開,行動決定收獲
新版《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》釋放的五大紅利,不是“普惠福利”,而是“優者專享”的戰略資源。只有那些真正把技術中心作為創新引擎、持續投入、產出成果、合規運營的企業,才能在政策東風中乘勢而上,實現技術、資本、市場的三重躍升。
國家級平臺,正在成為科技型企業高質量發展的“加速器”和“護城河”。你,準備好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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